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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黑老大”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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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2 23:19: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10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安排犯罪案件,以彭某为首的18名被告人被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切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
据查,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彭某伙同被告人周某等人,构成了以鸿腾公司为载体的安排体系,通过业务部、财务部、贷后部、风控部的分工,实现了黑社会性质安排的构造。
彭某还吸收社会清闲人员,纠合“地下出警队”,在被害人通过典当车辆或房子借出金钱后,肆意确定被害人违约,采纳强行控制被害人车辆,以变卖车辆为要挟,以缴纳高额违约金、罚款、人工费等为名,向被害人讨取资产,后通过收取费用或直接变卖车辆的方法到达非法占有告贷人资产的意图,其非法占有的成心显着,勒索手法突出。
该安排还采纳拘禁的方法,迫使3名被害人履行合同,拘禁时刻均超过24小时,且搬运多地。此外,为合谋骗取被害人李某房子,彭某等人别离以被告人占某等3人名义3次向被害人放贷,后两次告贷实践均未放款,致使被害人李某债款由实践告贷6万元虚增至16万元。之后,被告人彭某等人在仅向被害人李某以借贷名义付出43万元情况下,构成被害人李某以人民币80万元价格向被告人涂某出售房子的假象,非法占有了被害人李某的房子。
该安排有严格纪律要求,有考勤制度、每周例会、奖惩制度、请示汇报制度。从成立至案发仅一年六个月,营业收入就达上千万元,其间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从行为形式和危害后果上,彭某等成员施行了欺诈、敲诈勒索、成心损毁资产、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行为,以及滋扰、羁绊、谩骂等“软暴力”违法行为。该安排在武汉市武昌区汉街一带车辆典当告贷行业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次序。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彭某以安排、领导黑社会性质安排、敲诈勒索、欺诈、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悉数财产。其他安排成员也别离以各自所犯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一年十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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