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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警再掀整治电动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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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20:20: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3日,武汉交警再次布置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举动,当日全市交警在主干路途口、二环线、桥梁、地道出入口等部位设置百处查看点,累计查办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885起,其间现场撤除私自加装顶篷163个,查扣590辆,教育纠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5408名。

23日上午9时,硚口区交通大队在中山大道利济路展开集中整治,一辆加装了雨阳篷的电动自行车驶来,民警童庆云等人上前将其拦下,当场撤除了雨阳篷,查看发现该车还不合法改装了动力装置,于是依法将其暂扣,一起要求驾驶人现场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截至上午11时30分,硚口交警利济路岗设置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教育学习点,累计向70余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对途径行人发放200余份安全行车宣传单,展开交通安全教育。

硚口交通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曹勇介绍,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篷后,因视野受遮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转弯时不好控制,下雨天更影响视野、影响正常行进,带来极大交通隐患;电动自行车不合法运营更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增加路途交通事故危险,交管部门将继续严查、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1时14许,硚口交警在利济北路轻轨站邻近拦下一辆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经查询确认驾驶人胡某不合法营运载客,根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民警对胡某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分。

当晚7时10分许,长江大桥交通大队民警在汉阳桥头堡设卡查看,发现一名男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只违法带人,而且在桥面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混行,十分危险。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驾驶人王某表示不知道电动自行车不能在桥面行进。经民警教育解说后,认识到机非混行的危险性。民警对其违反规定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之间穿行的违法行为别离进行了处分,胡某将车辆移至人行道内推行离开。

当日,全市车管民警联合商场监督部门,来到电动自行车出售商场、维修门店展开查看和宣传,告知经营业主们,关于违规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遮阳伞、遮阳篷,以及违法出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一概依法从严处分。

武汉交管部门介绍,近年来全市机动车行车次序明显好转,拥堵指数远低于全国同类城市,但一些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进、闯红灯、逆行等现象时有发生,极易形成交通安全隐患,扰乱了城市交通次序,市民对此反映较多。此次专项举动整治的要点包括:无牌无证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逆行、在机动车道内穿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遮阳篷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闯行桥隧的;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不合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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